(柳房网讯)近日,融创·江南林语官宣10#、11#楼将于4月25日、26日交房,小编4月22日到了现场一看,10#、11#楼确实已接近交付状态了,不过目前还有一些问题,下文细说。
融创·江南林语项目方发放的《入伙通知书》
(下面实探照片有施工人员的地方以红色箭头注明)
江南林语10#、11#楼将于4月25日-26日交房
部分细节需要有关部门跟进
其实上个月小编实探时,这两栋楼就已经在做园林等收尾工作,4月22日小编再次抵达现场时,园林基本上都已做好了,园林设计中规中矩,植被、小区道路也是常规水平,9#、10#楼之间有部分橙色的塑胶跑道。
融创·江南林语2023年4月实景
不过当天机动车库出入口还在施工中,此外就是部分业主提到到的小区没有大门的问题。
小编现场看到目前小区的机动车出入口是从11#楼的西面进入,规划上外面连接的道路为航鹰大道,但是航鹰大道这段出入口现状为大货车的停车场与江南林语工地的施工通道,业主每次出入都要经过这个停车场,确实不太自在。
小区人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示意(摄于2023年4月22日)
而目前的人行出入口是开在了11#楼西北面,与北面的林语公园(即原来的航五路小游园)连接,也就是说业主每次从外面步行回家都要经过公园,高情商说法是“回家很有仪式感”,讲白话就是“回家连大门都没有”。
11#楼旁的人行出入口(摄于2023年4月22日)
那么10#、11#楼正式的大门在哪里呢?
小编查阅了项目总平图,发现目前所能看到机动车出入口、人行出入口都不在原规划范围内,原规划11#楼西面、连接航鹰大道处有一个人行通道,而10#、11#楼附近的小区次入口位于10#楼东南面,机动车、非机动车由次入口入内后通过一小段小区道路驶入9#、10#、11#楼三栋楼之间两个机动车库与非机动车库。
10#、11#楼附近总平图示意
至于原因,小编认为首先还是因为西面航鹰大道现状为大货车停车场,汽车可以勉强绕行,但大车经常行驶的路面都比较坑洼,直接给行人出入显然不行。
江南林语西面现状为大货车停车场
其次,江南林语10、11#楼南面与二期12#、13#楼之间有规划道路,原计划这条路才是正式的行车路线,但现在二期刚动工,施工通道还在这,修路显然不可能,按原计划在10、11#楼南面建设正式的小区次入口条件也不成熟,所以房开目前的处理方法确实是不得已。
旧机场南面与帽合村、基隆村等村落交界处有很多物流、金属加工企业,改变这么一个已经长期存在的停车场可能会比较难。
基于现状,小编呼吁房开加快其他几栋有行人和机动车出入口的楼栋施工,让业主早日安全、体面地回家。同时,现在用于临时的出入口各项安防措施也请安装到位,帮助业主度过过渡期。此外,也请有关部门就江南林语西面的现状尽早做出处置计划,让这两栋楼的业主能按照总平图上的规划出入小区。
江南林语其他楼栋进度正常
从小编现场来看,这7栋楼外墙贴砖并未完全完成,6、8、9#楼进度稍快,2#、3#、5#楼外立面需要施工的面积仍比较大,3#楼底商、5#楼底部、6#楼底部部分外架未拆完,2#楼玻璃已安装一部分,其余楼栋窗框已安装、玻璃未安装。
融创·江南林语实景(摄于2023年4月22日)
未进入外立面施工的楼栋,22#楼建至29层(总33层),12#、15#、21#楼均已封顶。二期13#楼地下室施工已开始。
融创·江南林语实景(摄于2023年4月22日)
整个项目不管是准备交付收尾的楼栋,还是正常施工的楼栋,施工人员都比较多。
外立面施工中(摄于2023年4月22日)
小编估计,以目前的施工状态,8#、9#楼最有可能在下一阶段交付,2#、3#、5#、6#、7#楼在今年内交付的可能性也比较大,12#、15#、21#、22#楼与二期交付的时间则比较难说得准。目前房开还未公布这些楼栋的具体交付时间,还请这些楼栋的业主们继续等待。
融公馆12、13#楼动作稍快
九阙府进度缓慢
融创瀚德融公馆目前进展比较快的还是12#、13#楼,两栋楼外立面还有部分贴砖未完成,栏杆已安装,部分玻璃已安装;15#楼建至11层(总24层);16#楼建至10层(总20层);17#楼建至14层(总20层);18-22#楼洋房外立面均有未完成的部分,18-21#楼窗框已安装、玻璃未安装,22#楼玻璃已安装。
融公馆2023年4月22日进度
融创金成九阙府整体施工进度与上个月差不多,13#楼仍在安装窗框,15#楼仍保持封顶状态;别墅部分,17#楼地基多了一层硬化,其他不管南区还是北区的别墅都没有明显变化。
九阙府2023年4月22日进度
从三个项目现场来看,江南林语施工人数>融公馆施工人数>九阙府。
此前有消息称,九阙府预计将于今年底交付,但以目前现场的进度和施工人数要完成这一目标仍有难度。
最高法文件:支持难交付项目业主退房
但柳州融创业主很难达到条件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对地方法院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商品房已售逾期难交付引发的相关纠纷案件中涉及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作出指示: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之间的权利顺位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二、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这则文件,如果购房者想退房,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是第一位,其次才是工程建设优先权,之后是抵押权,最后是其他债权。
购房者买房要以居住为目的,投资性房产如商铺、公寓、写字楼等显然不符合条件。具体如何判断,一般会参考购房者的购房套数、经济收入等综合认定。
购房者买的房屋需要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如果只支付了部分价款,那就不符合退房退款的条件;如果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还清了余款,也适用这项规定。
如果是贷款买房,实际也是全款支付(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将房产作为抵押放款给监管账户)。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条件,那么法理上大部分的购房者都可以向房企申请退房,但这个条件怎么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进一步解释。
融创3个项目目前并没有停工,即使个别楼栋施工缓慢,也是不满足法律意义上的“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这一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有业主现在想退房,法院也只能酌情受理,能不能达到目的很说。
而其他已实际停工超过一年时间的项目,小编建议业主们如果想退房可以试着向房企、住建部门、法律部门咨询。
后记:虽然一路磕磕绊绊,但江南林语的首批业主终于能收房了依旧是一件好的开端。
而小编在上文没写到的问题,比如学区被划到南环小学这件事,上个月的实探已有说明(点击查看),这个问题房企在前期宣传上确实做得不够,很多家长也没注意柳州每年的学区划分,引发了后期的矛盾。小编想说的是今年柳州学区仍没有定,如果家长们将这一问题反馈到教育部门还是有希望调整的。
至于融公馆和九阙府的业主,也请不要失去信心,目前全国上下贯彻中央“保交付”的精神,法律层面上也有最高法支持,如果你的房子真的无实际交付可能,那么请果断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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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地址:柳州市柳南区航五路3号(航五路小学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