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住建局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南宁市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到大家尤为关注的降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因此备受关注,甚至引起了柳州市民朋友们的热议,大家都在猜测,柳州有没有机会降物业费?

图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征集意见:物业费降费
在南宁本次发布的物业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继续实行按服务等级定价,共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至三级服务相比现行的政策均有所下调:
一级服务从原来的2.3元/㎡·月降到2元/㎡·月;
二级服务从1.8元/㎡·月降到1.5元/㎡·月;
三级服务从1.4元/㎡·月降到1.3元/㎡·月;
四/五级维持不变,分别为1.1元/㎡·月、0.7元/㎡·月。

图源:南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管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车位(库)物业服务费按车位数量计收,每个最高不超过35元/月,相比现行的50-80块有明显的降幅。
关于空置房,在文件中也明确了:对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业主可与物业协商是否减免。
该征求意见稿将于2025年12月6日截止意见反馈。据悉,虽然该份文件未正式生效,但南宁已有多个新楼盘以此作为参考依据,来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了。
其实在今年上半年,南宁出现过一波物业费“降价潮”,有十几个小区的业主把物业费打下来了,但这些只是个别楼盘的行为。如今官方亲自发布降物业费的征求意见稿,无疑是一件更值得期待的事。
柳州倡议:避免“唯价格论”
本次南宁物业服务费降价的征求意见稿,影响的不仅是南宁,柳州很多网友反应比较大,都想知道柳州的物业费会不会也下降?
11月13日,柳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也发布了一份关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柳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书。


倡议书原件
倡议书主要提倡以下几点:
1、恪守法律法规,杜绝无序竞争。其中杜绝低于成本价格竞标,杜绝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
2、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要诚信经营、阳光服务;要品质为本,精益求精;正当竞争,尊重对手。
3、倡导理性消费,共建和谐市场环境。业主委员会与建设单位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应坚持以服务质量、企业信誉和合理报价为导向,避免“唯价格论”,为优质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机会。
柳州物业服务收费是根据物业类型、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对普通住宅区(包括经济适用房)进行物业管理的公共性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公共性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别墅住宅区以及办公、商用等其他非住宅物业进行物业管理的公共性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前期物业管理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等专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车辆保管费、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等专项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份倡议书的主旨其实很明确,要避免“唯价格论”,换句话说,就是不要抛开服务谈价格,好的物业服务一定是有成本的,我们不能既要求优质的服务,又要求低廉的价格。
就像很多网友表示的,降物业费并不是目的,好的服务、好的生活环境才是。大家不满的不是物业费贵,而是服务质量与价格是否匹配的问题。
关于柳州物业费是否会跟进广西一哥,我们将持续关注。
